摘要:那些走过的路,看过的风景,遭遇过的人,还有错失的爱,再也触不到!那些陈谷子、烂芝麻的事,总不免时不时拿出来晾晒,因为,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方式来回味你,来重现你当初的容光,来重温你掌心的温度。
你说,死生不复相见!我凄然一笑,默默离去,远遁你视野之外。此生无你,生又怎样,死又如何,不过一般滋味。
——题记
一
天真的冷了,冷雨敲窗,空寂的屋子,飘散的是狗味儿、酒味儿,还有一屋子烟味儿。世界真的安静了,再无人在我耳边絮叨“都几点了,还不睡。”也无人在我看偶像剧正酣时,让我倒杯水或是拿支烟。当然,我更不会把一个男人的衣服放在干洗店,直到第二年才想起,哦……忘取了。肚子饿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方便面,因为省事也省钱。但是,每次嗅到别人家飘来的菜香,会忍不住咽口水,心里兀自嘀咕:“真是的,炒菜也不开抽油烟机,好像要全世界都知道你家在吃肉似的,闻起来也不咋地,还没我老公炒的菜香。”至今,我仍无法改变对你的称呼,叫了十七年,早已成为一种习惯。
这几年我还节约了很多话费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从前老是被你问“老婆,今天想吃什么?”的时候会考虑许久,因为你做的菜都好吃,很难抉择。我索性挂掉,考虑清楚后再打给你,一说就是十几分钟。我这人毛病多,挑食、偏食,但跟你在一起,每天很不操心的就是吃饭,因为你开过餐馆,厨艺好,总是换着花样做给我吃。如今,一个人过日子,眼睛睁开便发愁,今天吃什么?夜里躺下时,脑子里又开始转,明天的早餐在哪里?作为女人,我不会做饭,面条可以煮成一锅浆糊,甚至连鸡蛋也煎不成型,的确挺悲哀。
现在一个人睡一张床,愿意横着就横着,高兴竖着就竖着,再听不到恼人的酣声,再不会在我正做美梦时被人冷不丁踢一脚。沙发上可以堆满换下而未洗的衣物,想锻炼身体了就拖拖地,想发呆就发呆,想挺尸就挺尸,挺他个天昏地暗也无妨。再无人在我耳边碎碎念“整天除了抽烟、喝酒、打麻将、就是上网,你还能不能做点别的。”我呢,会嬉皮笑脸回答你“我这叫三点一线,朝九晚五。”当然,我的朝九晚五是早上九点睡觉,傍晚五点起床。
如今,我可以尽情地喝酒,彻底体会到不醉不罢休是啥滋味,再无人打电话询问“这么晚了还不回家”。真的安静了,安静的连心跳声也快听不到,再也嗅不到你的气息,我的心还为谁跳动?我的呼吸与窒息又有何不同?
听一曲《别人的浪漫》,吹奏的却是自己的心酸。一个得了自由狂想症的女人,怎会经营好婚姻?一个整天四处宣扬“放手,也是一番别样的温柔”的女人,当然不会做谁手里的风筝,即使摔得五脏俱裂,也要为自由高歌。这不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?这不就是我拼死争来的自由吗?这不就是我苦苦哀求你“求求你,休了我吧!”的结局吗?对啊,我如愿以偿了,我的耳朵彻底清静了,可是,我怎么越来越不快乐,越来越怀念从前,越来越后悔……我真的搞不懂自己,我究竟想要什么?
有朋友戏谑地称我为*女人、奇葩、怪胎、另类,我的人生观和道德理念与常人大相径庭,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,反而笑别人是凡夫俗子。其实,现在感觉自己挺可笑,明明自己精神有问题,偏说别人是疯子。那一纸离婚证书于我而言如此的轻飘,领悟不到真情的可贵,更不知道后悔药是多么的昂贵,我倾尽一生也无法为其付费。
是的,是我不好,我亵渎爱情,糟践婚姻,我把原本美好的生活击得粉碎,我把你的心划上了一道难以愈合的伤口。你说,死生不复相见!这便是对我很好的惩罚!是我辜负了,我的爱情全是谎言,全是欺骗,我不配拥有你的真情挚爱,是的,不配!我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,对别人的事没兴趣,从来不考虑你的感受,从来不关心你想过怎样的生活。似乎,地球的存在,只为让我随心所欲地活着。你的悲喜,我究竟又了解多少?我就是这么自私、自我、自以为是,到头来,我发觉我很爱的只是自己。那一段爱情,我有付出吗?我需要好好问问自己。
二
当我想你的时候,我会走上那条林荫小道,去那里重温我们的爱情,甚至渴望在那里能够碰上你,因为,你的家在那里。对,那里也曾是我的家,我们的家。前几天,我又去了,天跟我的心一样寒凉,小道两旁的梧桐树静静地伫立,默默的不言语。风大了些,满地的枯叶在我脚下打转。为什么一到深秋,满世界都飘洒着落叶,刻意营造出一种凄清悲凉的氛围呢?是叶子累了?或不再眷恋树枝?我无从得知,这是大自然的法则,不是我能研究的课题。
其实,我也累了,好几次与死亡擦肩而过,可每望着你卧室里透出的那一圈晕黄,我的心又添了几许暖意。我的脖子会发酸,但我依然站在路边看得意趣盎然,因为那盏灯是我们一起选的。那是一盏可调节高度和光亮的木制床头灯,天然的木纹跟我们的家具很配。犹记得多年前去选购灯饰那天,我们的手同时指向那盏灯,然后很自然的对望,会心的一笑。
对啊,我们总是如此默契,默契到夹菜时筷子经常会触碰在一起,我很霸道,从来也不让着你,你温柔地笑笑,没有收回筷子,将菜夹到我碗里。看着我大快朵颐,你又笑了,很灿烂,用你粗糙的指尖拨弄我的鬓角眉梢。你的爱不似波涛汹涌般狂奔而来,只许我一涧清泉,澄亮透澈,清冽甘美,温软润心,这何尝不是别样的绮丽风光。或许,我脚程太慢,过于慵懒,又无韧性,明知那是一段绮丽风光,却因路上一颗小石子磕到了脚,便放弃了。
那是一个太过平常的清晨,没有阳光,无风也无雨,淡黄色的纱帘垂落出一贯的绝世之姿,将我泪痕满溢的一张憔悴的脸映照出一片蜡黄,那天,我一定是个病人,病入膏肓,无可救药。床头灯亮了一夜,将我们那张离婚协议书圈进光晕里,那是唯有的一次,我感觉不到那盏灯的温暖,凄凄然,阴惨惨。那一张薄薄的纸,看似轻飘飘,却又沉沉地压着我的胸口,令我无法畅快地呼吸。但是,我仍提着行李离开了,去追逐我梦寐以求的自由。
不错,是我要放弃你,是我不想继续与你同行,我无法忍受和排解我们之间越来越多的龃龉。我跟你整整僵持了三个月,我不回家,不见你,不接你电话,以各种很恶毒的方式来折磨你,并且,对每一个来劝解之人都置之不理。一百天后,你放弃了,你让我的阴谋得逞了。当我们走出民政局大门,你冷冷的回眸,似一柄泛着寒光的利刃,将我的心剜得生疼。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?心里明明舍不下你,为何一定要坚持离开。想当年,我们也曾爱得痴醉缠绵,十几年的婚姻生活,难道可以把所有的情愫都消磨得干干净净?
对,事情的起因就是那件灰衬衣,它才是罪魁祸首,谁让它那么昂贵,昂贵到只能送干洗店清洗,清洗后却又总忘记取回来,甚至,一放就是一年。对,它该死,它没有伸缩性,对于一个中年发福的男人来说,穿上它很受罪,整个人如同一只披上布料的缠丝兔。我知道,你不喜欢穿,但我偏要你穿,因为我讨厌你长胖,不断督促你减肥,买这件衬衣就为给你一个标尺,哪天你能系上*一颗纽扣,我会再给你买一条领带,买你喜欢的那一袭浅蓝。像我*一次见到你那样,天边一抹微云,衬着你浅蓝的衣衫,浅浅的、邪魅的笑,一瞬间便令我心魂具荡。
我知道,你不喜欢灰色,你嫌那色调太晦暗,但我愿意在你的身体里涂抹上不同的色彩。我总跟你说,人到中年,应该穿得稳重些,多注重衣服的面料和质地,而不是博人眼球的花哨。你无奈地笑笑,不反驳,也不赞同。每次见我穿上艳丽的衣衫,你的眼睛会幻放出光彩。其实,我知道,你钟意光鲜亮丽,而非暗淡灰蒙。是啊,我怎能如此自私,自己打扮得花蝴蝶似的,却要遏制你一颗依然澎湃激越的心,让你变成一个不甘认命,又不得不认命的老成的小老头。
教我怎么形容你呢,你属于平凡但不随大流的人,有自己的理想,却又常常在无谓的妄想里迷失的七零后。所幸你当过兵,抗摔打能力超强,虽遭遇过不少挫折,但在十几年的打拼路上也算越走越稳。当然,我当年迷恋你,很重要一个原因,你很江湖。你豪爽、霸气、重情重义,朋友无数。你说话敞亮、通透、不纠结。你有着硬朗的男儿风骨,对我却异常温柔,无论去哪里,你都牵着我的手,吃饭的时候也不松开。虽然我有几个姐们儿说你眼神里时不时闪出一丝冷峻的光,认为你是个决绝之人,但我依然被她们艳羡,而这一切,都是你给我的。此刻,回想从前,她们说过的话应验了,你这样一个男人,爱时天塌地陷,走时坚毅决绝。
年轻时的你,清秀俊朗,身板有型,短短的寸头,干净利落,黑而浓的一道眉,与你清亮的眼眸完美地配衬,你身上有一种吸引女人的风仪。随着你越来越多的应酬,时光真的是一把杀猪刀,硬是活生生将你一个俊俏后生切割成了一堆案板上的五花肉。你棱角分明的脸庞被脂肪填圆,五官也变得模糊,眼角眉梢处的褶子将往日的英气尽都遮掩,哪怕只轻微地挪一挪步,你肚子上的“游泳圈”便一圈圈漾开。
你对自己身材的走样一点不恼,因为你的女人娇小妩媚如初,这于一个中年男人而言,心里无疑美美的。当然,凡事不可能完美,结婚十几年,我们一直没有孩子,这都怨你,当初为了娶我,毫不犹豫答应了我的“三不协议”。一、不洗衣服;二、不做饭;三、不生孩子。我知道,你肠子已悔青,你是个家庭观念很浓的人,俗话说三口之家,可没两口之家的说法,少个孩子,家的氛围毕竟不浓。可你讲信用,有担当,心里再恼,也不会对我发牢骚,只能将我们的二人世界进行到底。
如今,我依然清晰记得那天清晨你站在床边的大衣柜前,一边催促我起床,一边用手扒拉衣柜里的衣物。那天,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,也是你舅舅的生日。你很多年不穿衬衣了,只有宽大的体恤才能遮掩你的啤酒肚。我早已注意到这个问题,那件衬衣买了两年,你只穿过两次,我一味在安排你的人生,是我不对。所以那件衬衣我不打算取回来,怕你看见难为情,因为你穿起来实在是……像个出怀的孕妇。但你那天坚持要穿上,当然,还有一个原因,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从没有好好浪漫过,每一年的那一天,都在你舅舅家度过。为此,我心里一直窝火,你是想穿上我给你买的衬衣,让我心里能舒坦些,不至于一整天绷着脸。
那个清晨,为了找那件衬衣,你把衣柜里的不锈钢架子翻得噼里啪啦。我恼怒的从床上坐起来,粉色的绸缎睡衣在穿透纱帘的晨光里泛出魅人的红晕,好似一朵俏生生的秋海棠。对,这是你用过的形容词。我细眉轻挑,鬓发散乱,点起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,睡意朦胧的眸子里隐隐闪着火星。我蹬开被子,十个细嫩的脚趾头紧紧向里屈着,仿佛是一对拳头,蕴积着能量,随时准备还击。
我开始数落,数落你大清早瞎嚷嚷,数落你总是忽略我们的结婚纪念日,数落你没有情调,只会给我买烟买酒,却不曾陪我出去旅游。数落你不带我去看电影,电影院的门朝哪边开的我都忘记了,是的,自从我们结婚后,一次也没有,我可以确定。在一起十几年,除了谈恋爱时看过一场电影,再没有踏进过电影院的门。你说看电影浪费钱,不如在家看碟片来得痛快,看到精彩处,还可以拍手鼓掌。你不喜欢安静,即使把电视机的声量调到很高,你也总说“我们的家,太安静了,安静的教人心里发慌。”我知道,你在暗示我,想要个孩子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你带我看的《保镖》,还有惠特尼.休斯顿那首《IWillAlwaysLoveYou》,仿佛已镌刻在我心底,也被拍成了一部电影,在时光的尘埃里,我一遍又一遍地放……那个仲夏夜,电影院里的冷气吹得我一身冰凉,你很自然的搂住我,那一刻,我觉得你比银幕上的凯文.科斯特纳还要帅。那一场电影,我心里突突个不停,眼睛一会儿瞄你,一会儿又盯着银幕假装看得很出神的样子。说真的,我哪有心思看电影,直想倒在你怀里,跟你说一些天下很肉麻的情话。
那是我们*一次约会,对于爱情,虽说我并不生涩,却也不老道。你身体里浓浓的荷尔蒙气息呼呼地往外冒,让我的身体忽冷忽热。那两个多小时,我一直在冰火两重天的地界里不断挣扎。你也一样,只是你更直白,你说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,很好的方式就是跟她睡觉,然后娶她。你真的很霸道,当电影散场,我欲回家时,你竟然说“你是我的女人,不回我家,你想去哪啊。”于是,我羞怯地被你拉着手,穿过那条林荫小道,心甘情愿上了你的贼船,一漂就是十七年。
接着说那个清晨,听罢我的数落,你不生气,肉嘟嘟的脸上堆满笑意,温存的问我早餐吃什么,然后很小心的询问那件灰衬衫的下落。我那天早上也不知是不是吃了炸药,满脸不耐烦的说已经扔了。还问你,是不是只有等你舅舅死了,你才会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陪陪我。我话音刚落,你脸色骤变,胸口因了愤怒在剧烈的起伏,你双拳紧握,我能听见你的指关节在咔咔作响。你的眼里喷着火,我不敢与你对视,我怕再多看一眼,我会尸骨无存。
你不会打我,因为你鄙视打女人的男人。你就那样瞪着我,足足有两分钟,然后,穿上你很喜欢的体恤,漠然离去。我只听到门砰的一声,似乎墙壁也在颤抖。那是你*一次对我发火,并且火势凶猛,大有将我化为灰烬之势。其实,那句话一出口我便后悔,我忽略了舅舅在你心里的重要性,因为你是舅舅带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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